CFDA公开征求临床急需药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技术指南意见
12月2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临床急需药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请于2018年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haochy@cde.org.cn。附:临床急需药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临床急需药品上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如何回复审稿意见的十条建议
通过整合该领域不同专家的意见,稿件审阅过程能够让你的文章更加完美。然而,刚收到稿件审阅意见之后的文章修改过程,或许并不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往往文章修回的过程会让你非常的焦虑。在发表文章过程中,针对审稿人意见的回复是非常重要的。通常,该回复是与修改过的论文草稿一起提交的,该文件还会记录论文哪些部分有了改动。通常作者们都会花很多的精力来修改论文的草稿,而往往忽视了对于审稿意见回复的重要性。这有可能会
总局发布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7类药品优先
刚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对优先审评审批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给出了明确说明。此外,通知在优先审评审批的范围部分明确提出,防治下列7类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注册申请优先:1.艾滋病;2.肺结核;3.病毒性肝炎;4.罕见病;5.恶性肿瘤;6.儿童用药品;7.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的疾病。附公告原文: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uanlj@cde.org.cn。附件:原料药、药用辅料及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信息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维护药品注册申请人及药品审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加强审评审批信息保密管理,确保药品审评工作合法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起草了《关于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信息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
总局公开征求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
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开征求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关于支持拓展性临床试验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
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扎实推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普法责任,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
FDA发布3D打印医疗器械制造指导意见
2017年12月5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DA)发布3D打印医疗器械制造指导意见,为医疗设备制造商提供有关3D打印技术方面的建议,同时还指出制造商在提交3D打印医疗设备审批时需包含的内容,包括对各种3D打印方法的思考、设备设计、功能、耐用性测试以及质量系统要求。无疑,FDA的这一举措将促进3D医疗打印设备行业进一步发展。去年5月,FDA发布了针对医疗制造商的3D打印草案指南,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正式对外征求意见,医疗卫生列入监察对象(附全文)
7 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正式对外公布并征求意见。草案共 10 章 67 条,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 (简称监察委) 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监察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备案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电子邮箱:yjjdc@CF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