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复配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检验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第130号),现决定如下: 批准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等2家检验机构承担复配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生产许可检验工作(检验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举办“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
2014年3月26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组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在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举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部分医疗器械的行
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三批餐饮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11年6月3日和6月14日分别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共计139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根据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上报情况,现公布第三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状况的调整适时更新。
北科建携手四十家机构成立招商营销战略合作联盟
2013年7月5日上午,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建)招商营销战略合作伙伴签约暨招商展示中心揭幕活动在北京中钢大厦举办。来自行业协会、高科技企业、产业服务及代理机构、新闻媒体等40多家机构和企业代表齐聚一堂,与北科建集团签署战略合作伙伴盟约,掀起了以科技地产为平台,实现各方业务拓展及价值创造的新篇章。
国务院法制办:拟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诊
国务院法制办2月2日公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省卫生行政部门设置诊断机构 征求意见稿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报名,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2011年11月27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2年1月中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据了解,此次将招考18000余人,比2011年增加2000人,是历年来招考人数最多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