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通知,称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