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4条,分总则、药品流通、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6章,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具体政策,将药械流通安全监管纳入法制轨道,为药械流通使用划定了清晰可辨的“安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