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促进国内药品CMO产业爆发,“三超多强”还是群雄割据?
目前国内CMO产业基本形成三超多强的市场格局,其2016年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三家主要CMO企业合计年收入38.18亿,为全球市场的1%,其中合全药业(16.38亿),凯莱英(11亿),博腾股份(10.8亿剔除非CMO收入后)。1998年由首批**“**计划”国家特聘专家洪浩博士创立,是中国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外包领军企业。主要致力于全球制药工艺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应用,其范围主要涵盖了新药
Pinghsow将自主研发的十几项专利嵌入互联网医疗
“我真怕出门回家发现父母已经倒地…..”其实父母到了一定的年纪,每个子女心里都会有这样的顾虑。出门在外怎么才能知道父母是否安好?如果出了事能否及时接受治疗?在医疗领域,家人“照护”和安全“监控”之间有着“距离”的鸿沟。针对这段“不可跨越的鸿沟”,曾创造过市价超50亿美元业绩、拥有十多项美国专利的美籍华人Stanley Wang提出了解决方案,并带着在硅谷成立的Pinghso
公开药品价格 美推出仿制药反竞争新法案
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10月10日签署了一项法案,要求制药公司向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提供生物仿制药交易的详细信息,以监管制药行业的反竞争行为并实行垄断审查。在美国FDA的定义里,生物仿制药(Biosimilar)是指与FDA已经批准的原研专利药具有生物类似性或者互相替代性的生物制品。有关生物仿制药的里程碑法案是2010年3月开始实行的BPCI法案,其作为奥马巴在任时推行的ACA平价
获得NCI下一代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技术专利许可,西比曼生物加码实体瘤免疫疗法
Cellular Biomedicine Group(西比曼生物科技集团)已与国家癌症研究所(NCI)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根据许可协议,NCI授予CBMG一项非独家,可再次授权的全球许可,用于开发、制造和商业化下一代新抗原反应性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技术,以治疗多种癌症Cellular Biomedicine Group Inc.(纳斯达克股票代码: CBMG),一家在临
国内第一张药品研发企业上市许可人营业执照落地
国内第一张药品研发企业上市许可人营业执照,落地!研发机构想自己销售药品,遇到门槛据《澎湃新闻》报道,10月9日上午,上海市徐汇区为上海安必生制药技术有限公司,颁发了上海首张药品研发企业上市许可人营业执照。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是由多位曾在跨国制药公司工作过的技术专家创立组建。今年7月,上海安必生申报的孟鲁司特钠咀嚼片和普通片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成为第
干细胞乱象带来不良冲击,专家建议借鉴药品研发的路径管理
全球已经注册的干细胞临床试验有5300余项,中国仅300余项;国际500余种干细胞药物研发中我国仅有不到10项;规范的干细胞转化应用和干细胞上市产品数量为0。2018年9月19日,第635次香山科学会议在北京成功召开。图为执行主席周琪研究员、季维智教授、郑加麟教授和刘奕志教授在主持会议(从左到右)。中国科讯微信公号 图日前,《中国科学报》记者在北京召开的香山科学会议第635次学术讨论会
289目录药品一致性评价落地在即 过关率仅6.57%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我国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289目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距离2018年年底仅剩不到3个月,对于289目录品种一致性评价而言是一件需要与时间赛跑的攻坚战。9月29日,CDE发布对企业在289基药品种一致性评价的申报与技术问题提出沟通、解决的途径,以确保做好2018年底前289基药品种一致性评价的阶段性工作的通知,看来不只企业在做最后的冲刺,CDE也在积极出示攻略,帮助
66药品处方权扩大 涉一批知名药企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发通知,三药品增加儿童适应症,影响西安杨森、华海药业、江苏恩华、常州四药等知名药企。9月30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就《第一批3个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修订意见》向行业和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18年10月30日。《意见》筛选出3个品种可直接修订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适应症及用法用量等内容,其中包括氟哌啶醇、利培酮、氟西汀。这是经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组织儿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支持CRISPR专利授予给布罗德研究所
2018年10月3日/生物谷BIOON/---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布罗德研究所之间的CRISPR专利纠纷终于结束了。正如几乎所有关注这一案件的人都预测的那样,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9月10日作裁决,它支持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决定: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专利申请与布罗德研究所的十几项专利申请之间“并不存在实际上的干涉或者说冲突(no interference-in-fact)”。说得明白点
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6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持有人直接报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