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
科技部召开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第三次会议
2020年2月1日下午,科技部召开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第三次会议,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林草局、中科院、中医药局、药监局、军委后勤保障部等科研攻关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科技部内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技部副部长、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根据《方案》,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传播途径为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通过接触传播。此外,《方案》指出,潜伏期一般3~7天,最长不超过14天;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同源性达85%。《方案》称,疑似病例中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
国家妇幼健康司发布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期,国家妇幼健康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对涉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项目进行应急快速审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科学研究顺利开展,现将疫情期间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项目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前沟通疫情期间,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以下简称“遗传办”)加强对申请人服务。如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项目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在申报前与遗传办进行沟通,明确拟申报项目相关情况。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使用建议的通知
面对疫情,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使用建议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服使用提出如下建议:一、各地方要合理配置和分级使用防护服,把有限的资源用好,重点保障医疗机构使用。防护服
国家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医政医管局 近期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为缓解部分地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及时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
发热咳嗽并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唯一首发症状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专家研究发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后,患者并非一定首先表现为发热和呼吸系统症状,还存在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眼科等症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1月24日发布《高度重视非呼吸系统的首发症状——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2019-nCOV)患者的识别与防护》,提醒医护人员及公众,高度警惕以非呼吸系统症状为首发症状的新型肺炎。权威部门日前发布的《关
卫健委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专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今日(1月23日),为进一步指导全国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