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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4月24日,国家卫健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共计14条。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是暂时性、局部性短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要求,

2020-04-25

国家药监局修订《生物制品》附录 7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实施后,4月26日,国家药监局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对《生物制品》附录进行了修订,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配套文件予以发布。该附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附录第59条,企业采用实时采集数据的信息化系统记录数据的,

2020-04-27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等7个文件意见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等7个文件意见,全文如下:为做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生物制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物制品

2020-05-01

国家医政医管局 发布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较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

2020-05-01

国家药监局修订血液制品GMP附录

2019年底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于中国民众生活的巨大影响和对于中国经济的巨大影响是毋庸讳言的。不仅如此,随着国际交往的频繁发生以及国外政府对于疫情的应对失措,新冠疫情开始在境外多国发生。随着中国境内的疫情被基本控制,国内从政府到民众都开始反思本次疫情的经验和教训。通过这次疫情,中国的最高领导层意识到必须在国家层面加强生物安全制度建设、持续加强生物安

2020-04-16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批准克立硼罗软膏(2%) 用于3个月至2岁大的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儿童的扩展适应症的补充新药申请

辉瑞公司(NYSE: Pfizer)日前宣布,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了其补充新药申请(sNDA) 克立硼罗软膏(2%),并将有轻度到中度的特应性皮炎AD(湿疹)的儿童年龄限制从24个月扩展至3个月。克立硼罗曾被批准用于2岁以上的成人和儿童2。这一补充批准使克立硼罗成为首个也是唯一一个针对3个月至2岁大的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AD(湿疹)患

2020-04-27

国家发改委发文 探索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0〕552号)。文中重点提到“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

2020-04-16

百济神州百泽安®一线治疗晚期鳞状肺癌(NSCLC)新适应症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

2020年04月21日讯 /生物谷BIOON/ --百济神州(BeiGene)近日宣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药品审评中心(CDE)已受理其抗PD-1抗体药物百泽安®(tislelizumab,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联合两项化疗方案用于一线治疗晚期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sNDA)。此项sNDA是基于一项III期

2020-04-21

国家卫健委:五种方式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中国进行了有效管控

 在15日的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表示,中国针对无症状感染者进行了有效管控,目前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总数6764例。他指出,无症状感染者由于其特殊的隐匿性、症状的主观性,发现相对比较难。目前中国主要采取五种方式来发现无症状感染者:一是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主动检测发现。二是在聚集性疫情

2020-04-16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脑心通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脑心通制剂说明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脑心通制剂(包括片剂、胶囊剂、丸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修订要求显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有出血倾向、行经期妇女或使用抗凝、抗血小板治疗的患者,脾胃虚弱者及过敏

20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