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月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制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原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整合,对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与结案等做了明确规定。该规
CFDA发布:规定将21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柴黄胶囊等21种药品(化学药品5种、中成药16种)转换
关于《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说明
为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统一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药总局发布药质公告:99批次不合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近日发布药品质量公告,99批次药品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根据公告,本次抽验分别从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抽取了格列美脲片、小儿化痰止咳颗粒、康尔心胶囊、地塞米松磷酸钠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自2007年国务院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
关于绿色食品加工产品原料的有关规定
【发布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中绿认[2010]102号 【发布日期】2010-07-14 【生效日期】 【效力】 【备注】各地绿办(中心)、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为适应绿色食品事业发展需要,规范加工产品认证工作,中心对绿色食品加工产品原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绿色食品加工产品原料的有关规定》(中绿认[2005]124号)同时废止。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解决当前农业植物品种命名中存在的“一名多品、一品多名”,“夸大宣传”等问题,维护种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农民权益,农业部起草了《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2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
卫生部规定四菌种可用于婴幼儿食品
据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5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组织对已批准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进行安全性评估,制定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名单如下: 菌种名称 拉丁学名 菌株号 嗜酸乳杆菌* 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NCFM 动物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a
辽宁规定食品吃出“异物”消费者可索赔十倍
消费者买来的食品“不干净”,责问商家,商家大多退换货品或退款了事,针对此种现象,辽宁省工商局近日发布提醒,对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厂商,消费者除要求退还价款外,还有权索取十倍赔偿金。 辽宁省丹东市韩女士日前在市内某超市购得“佳梦”牌杏肉280克,共4小袋,共花费7.80元。回家后,韩女士在其中一袋杏肉里吃出一个苍蝇,另有一袋虽未开封,也能看到袋里有头发丝。韩女士因而呕吐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