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聚焦LDTs监管,探索第三方和医院合作新模式,LDTs发展论坛日程出炉

现如今,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发展迅速,规模相比较两年前已近增长了近百倍,然而新的检验技术的监管总是落后于技术发展,LDTs也是如此,其中的监管策略正是当下扼需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取消药品器械加成政策落实的大环境下,医院和第三方之间的合作成了必然趋势,为此生物谷举办第二届第三方实验室发展论坛,邀请精通国内外LDTs监管的专家、政府、行业领军人物和创新企业,聚焦新兴检测技术的发展和LDTs的监管问题以

2018-02-02

微生物计划的商业化挑战 :基础研究和监管仍在完善,但最大的挑战是时间

     小编推荐:您不可错过的2018(第四届)肠道微生态与健康国际研讨会2018年开年,《Science》同日上线了两项微生物与肿瘤相关性研究的文章,两篇文章都揭示了人体肠道微生物对PD-1/PD-L1免疫疗法的影响。从2015年至今,《Science》已陆续发表的第五篇肠道微生物影响肿瘤免疫治疗研究文章。五篇重磅连起来,几乎坐实了肿瘤免疫疗法与肠道微生物的相关性

2018-02-02

2017年飞检258次 取消GMP认证后怎么监管

 对于中国当下的药品监管来说,GMP认证的取消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它标志着CFDA监管职能的转变与监管思路的厘清,一个回归科学监管本质的CFDA正在向我们走来。“我们必须进行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用壮士断腕的精神坚忍不拔地加以推进。”2017年全国两会,简政放权之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再一次被重申。医药领域已经在行动。2015年,仅CFDA公布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

2018-01-19

国内独立医学实验室监管,优质LDTs有“绿色通道”

LDTs监管与合作:2018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发展论坛 关于独立医学实验室医疗机构属性的法律界定2009年12月24日,卫计委颁布的《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规定医学检验所是对取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的医疗机构,该机构可同时开展病理学检查,明确了独立医学实验室医疗机构的属性。关于独立医学实验室检验项目,也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

2018-01-19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2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电子邮箱:liyy@cde.org.cn。附件: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药品审评审批信

2018-01-19

德国费森尤斯因药品工厂不符合监管要求遭FDA警告

2017年12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向费森尤斯卡比股份公司(Fresenius Kabi AG)发出警告信,要求其重视印度工厂的试验质量。费森尤斯卡比股份公司是德国医疗保健集团费森尤斯的子公司,在全球拥有超过25个生产设施。该工厂位于印度西孟加拉邦Nadia的Kalyani工业区D-35,FDA于2017年5月15日至5月24日对该厂进行了检查,观察到该厂的员工基本上正在参与质量控制体

2017-12-29

总局通报:20批药品不合格

元旦假期回来,不合格药品通报天天有,其中还不乏大企业、大品种,可见,新年伊始,药监严查力度再度升级。▍20批药品被查不合格1月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20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5号)》,标示为江西永升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药品不合格。根据通告,不合格项目包括装量、含量测定、水分、微生物限度等,对于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

2018-01-07

52个药品主动申请暂停销售

元旦假期回来,又有52个药品主动申请暂停销售,不玩了!▍湖北:50药品撤销挂网昨日(1月3日),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企业申请撤销挂网信息公示》,包括血塞通片、小儿感冒颗粒、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等50个药品,均是企业主动申请撤销挂网。从撤销挂网的名单,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都是廉价药、低价药。具体如下:▍云南:2品规不能供应1月2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关于非基本药物暂停交易资格》,

2018-01-04

各大省市发文按病种付费 药品营销即将颠覆

在医药代表备案制的喧嚣下,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悄然在四川、湖南、黑龙江、海南、武汉、济南等省市落地。2018年多地公立医院已开始实行按病种付费。所谓按病种收费标准,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验、检查、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以及医疗机构要求或者推荐患者外购并在医院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不包括患者在

2018-01-07

食药监总局公开征求《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检查行为,保证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检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电子邮箱:yhjgs@CFDA.gov.cn附件:1.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2.反馈意见表附件1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201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