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医改办撤销 药品监督管理局成为二级局
小编推荐会议:2018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国际投资合作大会 今天,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其中,与医药圈息息相关的卫计委、食药总局、医改办三大部门被撤销,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1
建立基因编辑育种作物管理 加快产业化进程
“抓住当前我国农作物基因编辑技术的优势,建立基因编辑育种的法规、推动基因编辑新品种的审定与推广应用,对于促进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遗传发育所研究员曹晓风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因编辑育种本质上与化学或物理诱变育种等传统育种并无差异,但育种目标更精准、同时成本更低。”曹晓风认为,一个基因一个产业,高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基因检测试剂(PCR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小编推荐会议:2018先进体外诊断行业峰会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基因检测试剂(PCR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幽门螺杆菌抗原/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抗人球蛋白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肠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特此通告。附件1
总局发布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做好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规定的传统中药制剂包括:(一)由中药饮片经粉碎或仅经水或油提取制成的固体(丸剂、散剂、丹剂、锭剂等)、半固体(膏滋、膏药等)和液体(汤剂等)传统剂型;(二)由中药
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线上线下一致监管原则
2月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指出,网售药品发展迅猛,但监管法规相对滞后,造成监管环节的一些新问题。为完善监管,食药监总局起草该文件,并希望社会广泛参与讨论。《办法》要求,网售药品应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社会共治;同时依托第三方平台的网络技术、客户粘性等优势,“以网管网”;鼓励“网订店取、网订店送”。起草背
卫计委明确免疫细胞治疗将参考干细胞管理模式!大门即将重启!
小编推荐会议:2018细胞治疗国际研讨会摘要:国家卫计委官网近日登出“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543号(医疗体育类056号)提案答复的函”对于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免疫细胞行业政策并有序放开该项目的提案”进行了答复。答复中明确提出: 鉴于免疫细胞治疗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我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体细胞治疗技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参考干细胞管理模式,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完善体细胞治
我国微生态专家首次提出“开展全生命周期人体微生态健康管理,实现无疾而终的超级健康新时代”
正在举行的2018年山东省“两会”上,我国著名微生态专家、国家医用微生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政协委员崔云龙教授,于国内外首次提出了通过“开展全生命周期人体微生态健康管理,实现无疾而终的超级健康新时代”的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及专家的高度关注。我国目前的医疗状况是,医院的数量呈爆发性增加,规模也越来越大,但慢病高发、病满为患的现状却不仅没有得到任何改变,反而是越来越严重了,这也造成了医疗费用的严重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2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电子邮箱:liyy@cde.org.cn。附件: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药品审评审批信
食药监总局举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
1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举行新闻通气会,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就总局最新公布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38号总局令,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医疗器械网络经营的监管形势,进行解读和分析。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飞速发展,利用网络非法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不断出现。例如,在网络电商平台、直营网站或移动客户端非法销售未经注册的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发布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毕井泉2017年12月29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