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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第二次官宣:2019年新版医保目录6月发布!

 3月13日,国家医保局就《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预示着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根据《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含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主要以坚持以维护参保人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保基本的定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专家评审制,并坚持统

2019-03-14

胃痛宁片等3种药品被调出非处方药目录

 3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将胃痛宁片、化痔栓及消栓通络制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调出非处方药目录,按处方药管理,同时对上述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原文如下: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将胃痛宁片、化痔栓及消栓通络制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调出非处方药目录,按处方药管理,

2019-03-04

安徽:执行基药目录 医院优先使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月8日发布公告,要求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强化配备优先使用,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基药供应,原文如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经省

2019-01-10

首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将发布

 2019年6月底前,我国将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国家卫健委、发改委、医保局等12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7项重点任务。此次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及时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根据临床用药需求,2019年6月底前,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

2019-01-02

新版基药目录地方落地 取消非基药品种限制

 最新消息,山东省取消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的品种限制!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后,各地纷纷出台文件落实此目录。各地也根据自身情况,在具体文件上进行了适当改革。近日,山东省卫健委发布《关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一系列新版基药目录落地细节措施。大体来看,是既严格执行,又有灵活变通,注重上下

2019-01-03

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将出台 直接影响医师处方

 国家级的辅助用药目录要来了,直接影响医师处方习惯。随着各省市级别的辅助用药目录陆续下发后,国家级的辅助用药目录也终于来了。12日,国家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制定省级辅助用药目录、国家级辅助用药目录,重点内容如下:一、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按照使用金额高低排序《通知》提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本机

2018-12-14

基药目录发布后 5省市开始采购了!

 五省市,开始采购了海南省发布采购相关规定,并非独此一家今日(11月1日),海南省发布了《关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根据海南省卫健委关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函要求,相关部门对照新版目录,对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内相关药品的目录类型进行了修改。事实上,海南省并非率先做出反应的省份。昨日(10月31日),已有连续四

2018-11-02

诺华四款创新抗肿瘤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10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018年抗肿瘤药物国家医保专项谈判的最终结果,公众期待已久的谜底终于揭晓。共有12家企业的17种抗肿瘤药物经谈判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其中以靶向抗肿瘤药物居多,集中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癌症。在此轮谈判中,诺华公司有4个产品成功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产品数量居参与谈判的药企之首。对此次谈判

2018-10-12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今日(10月10日)上午,国家医保局文件《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在中国政府网正式挂网。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据了解,从今年6月开始,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医保局加快推进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

2018-10-10

药监局公布新修订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遴选了新一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为配合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组织对前期已

2018-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