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业三分天下 新版药品GSP促投资玩转四方
6月,新版药品GSP即将正式实施。这对于整个医药流通业而言,影响有多大? 据《经济参考报》采访业内人士文章,针对新版药品GSP对药品流通业的影响,部分观点如下: (1)企业早有预案,数量可能会减小、但从业人员不会减少。 (2)我国医药流通行业三大版图已形成———过千亿企业已经形成雏形,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区域布局,小型企业开始寻找活路。
医药采购模式对医药流通企业的影响
2009年,国家开始启动新一轮医改,并尝试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要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基本药物的使用,并且鼓励县级以上医院也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兰州出台《药械流通监管管理条例》
《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4条,分总则、药品流通、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6章,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具体政策,将药械流通安全监管纳入法制轨道,为药械流通使用划定了清晰可辨的“安全线”。
缺乏相应标准和法规将困扰中药材网上流通交易
3月14-16日,商务部在成都召开中药材流通分析网上直报培训会议。根据该会议透露出来的消息,商务部已着手中药材流通领域的网上统计数据和市场流通情况分析工作,相关的中药品种包括人参、三七、金银花、党参等传统大宗交易品种在内。 近年来,中药材市场存在质量参差不齐以及价格起伏过大等问题,业内人士表示,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来自于目前中药材交易方式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将于下月起实施
商务部网站28日消息,《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将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商务部就此发布相关通知。 商务部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监督药品流通企业认真执行五项标准。
北京药监局将专项整治四类保健品和化妆品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 一是以减肥等4类保健食品、美白等4类化妆品和管理薄弱企业、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逐步摸清监管底数。二是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开展监督抽验。三是继续强化广告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重庆市认定一批农村流通科技特派员
近日,经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科委和供销社联合推荐以及市供销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申报,重庆市科委和市供销总社按照农村流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认定万州区张斌等58位同志为2013—2014年度农村流通科技特派员人员,这些科技特派员绝大部分来自各区县(自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企业。 此批农村流通科技特派员系重庆市科委联合重庆市供销总社首次在供销系统选派。
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突破7000亿
商务部: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突破7000亿
为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2011年商务部建立了药品流通统计制度。据商务部统计,2010年,在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总体向好,以及深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药品流通行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药品销售规模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为7084亿元(全行业含税口径),比上年增长24.6%。其中,零售市场销售规模达12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
和黄中药插足医药流通 将贯通中药产业链
8月13日,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宣布通过注资形式收购河南冠宝药业,成立新合资公司“白云山和黄冠宝药业有限公司”,开始医药流通业务。 同时,广药集团下属20多家企业与上海和黄医药公司分别与新合资公司签署了协议书。新合资公司将整合广药集团下属20多家企业的数十个药材基地,以保证医药工业的原材料供货服务。 此举系和记黄埔中药业务的贯通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