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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9月7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2013-11-19

广电总局停播“祛毒复肝组合”等33条电视广告

广电总局日前通报,总局办公厅13日下发通知,要求停止播出“祛毒复肝组合”等33条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通知说,近段时间以来,一些电视台播出的“祛毒复肝组合”等33条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内容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61号)、《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09〕71号)规定...

2012-07-2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收回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对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中发现部分批次产品无菌检查不符合要求。为此,2013年8月27日至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派出检查组,对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生产实施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飞行检查。

2013-10-15

食药监管总局:1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被曝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1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加大对行政区域内违法广告涉及产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4月24日八部门又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之后重拳频出。

2013-05-17

工商总局公布7月严重违法医药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2013年7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8日公布了这次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 ——海娜花人参植物水晶露化妆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威蒂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2013-10-09

总局提醒关注左氧氟沙星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56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关注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引起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问题。 左氧氟沙星是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其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

2013-08-0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近年来,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产业急剧升温。然而,部分企业迎合大众健康长寿的需求心理,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误导公众,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针对保健品虚假宣传屡禁不止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5月24日专门发文提醒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辨别保健食品宣传真伪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201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