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管理 来自何方去向何处
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在包括公立医院及县级医院为主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及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动作连连,分别颁布了多项政策和指导意见,这其中与慢病管理工作最相关的几个关键词,包括但绝不限于医疗资源下沉、分级诊疗制度、全科医生制度以及健康服务业、商业健康保险等等。然而,对于慢病管理,这些是否就足够了呢?而慢病管理的问题,究竟从何而来,又将去向何方?本
国家卫计委印发2类独立医疗机构管理规范
今年8月,国家卫计委曾宣布,将再增设5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包括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最新消息,其中2类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已经出炉了,包括医疗器械企业在内的社会力量,都可以申请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并集团化、连锁化运营了。日前,国家卫计委印发通知,就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设置工作提出要求,并随通知印发了《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
一站式服务患者 规范基础胰岛素治疗——赛诺菲与BD携手启动糖尿病全程管理战略合作项目
2017年11月10日,上海——构建中国一站式的糖尿病患者服务,两家跨国企业携手,致力于提高医生、护士和患者三方全程血糖管理意识和水平。今天,全球领先的生物制药公司赛诺菲中国和为行业所瞩目的全球化医疗技术公司BD中国在上海签署协议,启动“1+1=∞”糖尿病全程管理战略合作项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上海、北京、杭州、吉林、武汉、喀什等全国18个省市首批180家医院率先打造“糖尿病患者一站式全程疾病管理
广东发文改革低价药品管理方式
10月3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一则《关于完善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通知》内容很长,但核心内容其实就两条:一、改革低价药品管理方式。以药品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凡符合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药品,均可执行国家关于低价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凡不符合低价药品日费用标准的,不得执行低价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改19条 完善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公开征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请社会各界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0月1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7年11月12日前反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联系邮箱:xuxy@CFDA.gov.c
《哈佛商业周刊》:慢病管理的关键在儿科
较之其他发达国家,美国在每名患者身上多花40%的费用,但整体健康结果却不尽人意。目前业界达成共识,问题主要解决方案在于优化管理、预防成人慢病,如糖尿病与心力衰竭等。然而,从成人开始已经太晚。成人的健康状况多数是在童年形成的,因此,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娃娃抓起”。在这一方面,霍普金斯儿童中心哈里特·莱恩诊所(Johns Hopkins Children’s Center Harri
西安或落地医药代表备案制
近日,业内又流出有关医药代表备案的通知,这是一份来源于西安市食药监局的红头文件,文件对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和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说明。这是继上海后,又一地区落地医药代表备案。▍药代要登记个人所有信息根据通知内容,凡是在西安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的医药代表,都要进行登记备案。登记事项包括:药代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水平、从业年数、联系电话、所属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工商所在地、法人代表等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备案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电子邮箱:yjjdc@CFDA.gov.cn
《药品管理法》修订 取消GMP认证已成定局
业界一直以来呼之欲出的新《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终于出台了,奔走相传,刷爆朋友圈。本次《药品管理法》的修改,采取修正案方式,紧紧围绕10月8日发布的关于《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坚持“能不改则不改、能少改则少改”的总体思路,以确保《创新意见》各项改革措施尽快顺利实施。在草案说明中强调: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按程序报请取消药物临床试验机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设立优先审评审批制度
中办国办日前发布《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正组织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10 月 23 日,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了总局起草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电子邮箱:ypzcglbf@cfd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