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文 探索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0〕552号)。文中重点提到“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
国家发改委明确鼓励细胞治疗!首次纳入20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产业结构目录主要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在鼓励类第十三条医药项目中,明确指出:鼓励细胞治疗药物以及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的开展应用。其中细胞治疗药物、儿童药、短缺药以及基因治疗等均为首次
国家发改委:疫苗领域进一步向外资放开 市场格局重塑在即
在山东疫苗事件、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的推动下,疫苗行业的革新趋势已经是箭在弦上。国企、外资、民营三足鼎立的市场格局,势必也将在一系列的政策推动下进行调整。尤其是一系列新型疫苗持续向外商投资放开,更是会给整个中国疫苗市场带来新的竞争血液。3月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召开记者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备受关注的新版《鼓励
国家卫健委和发改委说话了
公立医院改革目前遇到了哪些突出的重要问题?下一步还想采取哪些步骤和做法?在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方面,政府有什么打算?这些问题,国家卫健委和发改委都做了回答。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围绕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公立医院改革有哪些措施?有什么困难?下一步怎么干?这些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一一提出。这些
发改委:GMP/GSP认证费全取消
2018年,医药人的第一个好消息,GMP/GSP认证收费文件被废止。据赛柏蓝了解,这一利好已经于昨日(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决定废止9个规章和143个规范性文件。在废止的143个规范性文件中,第55个就是关于GMP、GSP认证收费的通知。据了解,GMP认证费收费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发改委叫停垄断医药配送
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集中发布了9起地方政府部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件,其中有3起就是与医药购销领域相关的。3起案件中,地方政府部门均接受了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并均被认定有做法是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的。具体违法行为分别是:四川省江安县卫计局被举报,在组织该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遴选和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以业主的身份遴选县级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并通过竞争性谈判为全
发改委宣布:培育逾10家龙头械企
岁末已至,新年将来。凛凛寒冬之中,国家发改委向医械圈送利好来了。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一共印发了9个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而其中之一就是《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高端医疗器械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制造业9大重点领域之一,发改委的《实
发改委政策发力 6大类医械将获重点支持
导读未来3年,国家将通过加大资金投资力度、完善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鼓励政策、开展产品融资租赁业务等政策措施支持制造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其中医械领域的重点产品如下:创新医疗器械:PET-MRI、超声内窥镜、手术机器人、全实验室自动化检验分析流水线(TLA)等高性能影像设备:PET-CT、CT、MRI等治疗设备:高能直线加速器、影像引导放射治疗装置等体外诊断产品: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化学发光
发改委:未来3年重点支持这些医疗器械
最新消息,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印发了《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该行动计划提出,到“十三五”末,制造业重点领域要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中国制造的知名品牌,创建一批国际公认的中国标准,制造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大幅提高、综合素质显着增强。该行动计划一共提出了9个要聚焦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制造业重点领域,“
发改委发文:严打药品价格垄断
总理8字特批后,发改委针对原料药、短缺药出台价格行为指南。发改委表示,对于药品价格垄断行为,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打不懈。昨日(11月23日),发改委发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醒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指南的出台可谓是“千呼万唤”,前一段时间,一药品短缺,就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