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已发布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和《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9月7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SFDA:关于进一步落实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局《关于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的公告》(2012年第25号)和《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年18号)下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期报送统计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1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松节油等306个药品批准文号的通知
2013年01月07日 发布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关于药品再注册的有关规定,经你局核对确认,现注销松节油(国药准字Z36021351)等306个品种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批准文号(详见附件)。请你局告知相关企业。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明确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附件证明效力的通知
2013年01月07日 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维护国家局核准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证明效力,保证执法的严肃性,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6年4月3日以后,国家局颁发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加盖了骑缝章,2006年4月3日之前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并未全部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并非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真实性的唯一标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酶联免疫法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知
013年01月04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注册工作水平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酶联免疫法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等6项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印发,供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机构和人员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部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年12月21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厅(局):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及《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末药品生产秩序要得到进一步规范...
MedSci2013临床研究设计方案评选大赛征稿通知
上海--(美国商业资讯)--临床技能与临床研究相辅相成,从临床问题发现,到科研设计,到临床研究,再回归临床,是临床医务工作者职业发展必经之路。 临床研究设计是临床研究的第一个环节,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临床研究成果的可靠性。
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规财发〔2012〕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监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为规范各地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