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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甘油三血症治疗 我国众多专家达成共识

“关注高甘油三酯(TG)血症和心血管剩留风险,综合调控血脂异常,可能进一步降低心血管和微血管事件风险。”胡大一教授在《甘油三酯增高的血脂异常防治中国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媒体见面会上如是强调。 据了解,近10多年来,在大量大样本临床研究提供的证据基础上,血脂异常特别是高胆固醇血症的防治意识和水平得到了显著的加强和提高。由此,心血管疾病的发病风险得到了大幅降低。

2011-07-29

勃林格殷格翰中止达比加群用于人工心脏瓣膜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

近日勃林格殷格翰集团自愿决定中止口服抗凝血药达比加群酯用于人工心脏瓣膜患者的Ⅱ期临床研究。 公司的决定基于Ⅱ期RE-ALIGNTM试验的中期研究结果,其结果表明考察的给药方案不能在这类患者人群上获得预期的结果。“尽管临床试验没能取得预期的中期结果,但我们认为我们所提供的数据有助于更好地认识这类患者人群及该种适应性。这也预示着对于人工心脏瓣膜患者抗凝血治疗迫切需要有新的进展。

2012-12-18

Hepatology:替诺福韦治疗青少年HBV感染安全有效

近期公布的一项临床试验结果表明,成人用抗病毒药物替诺福韦酯(tenofovir DF)可安全有效地治疗青少年HBV感染。研究表明,替诺福韦酯对HBV的抑制率达89%,该结果发表于今年12月的《肝病学》(Hepatology)杂志上,该杂志隶属于美国肝病研究协会。 慢性HBV感染给全球健康带来巨大的负担,共有3.5亿人感染HBV,其中有60万人死于这种疾病。

2012-12-26

Ann Intern Med:双水杨酸可改善T2DM患者血糖

短期研究显示双水杨酸酯可改善2型糖尿病(T2DM)患者的血糖。为了评估双水杨酸酯在T2DM中1年的疗效和安全性,来自美国哈佛大学Joslin糖尿病中心Allison B Goldfine教授及其团队进行了一项研究,该研究发现双水杨酸酯可改善T2DM患者血糖,并能减少炎症介质。该研究结果在线发表在2013年7月2日的《内科学年鉴》(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上。

2013-07-11

达比加群成本效益和临床疗效比利伐沙班更优

该分析结果基于RE-LY®研究 (达比加群酯)和Rocket AF研究 (利伐沙班)数据的间接比较 德国殷格翰2012年8月28日电 /美通社亚洲/ -- 在缺少头对头比较研究的情况下,发表在《血栓形成和止血》杂志上的一篇综合性分析[1]针对Pradaxa®应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预防的疗效和成本效益与利伐沙班进行了间接比较。

2012-08-29

Epanova将成为治疗散发性高甘油三血症的畅销处方药

Omthera医药公司公布了对比Epanova和Lovaza生物利用度两周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可喜结果。通过两周在52名志愿者进行的低脂肪饮食试验,结果显示Epanova能显著增加EPA和DHA含量,而且是Lovaza的五倍之多。 另外,公司称Epanova能使体内EPA和DHA的浓度增加448%,而Lovaza只能增加90%。

2012-02-10

Hepatology:替诺福韦或可成为青少年HBV患者的有效疗法

2012年12月6日 讯 /生物谷BIOON/ --一项临床试验近日研究发现,成年人的抗病毒药物替诺福韦酯(tenofovir DF),对于治疗携带乙型肝炎病毒(HBV)的青少年携带者是安全且有效的,相关研究成果刊登于国际杂志Hepatology上。 慢性乙肝在全球影响着大约3亿5千万人的健康及生活,每年有600,000人死于慢性乙肝。

2012-12-07

Addiction:揭示哌醋甲可有效治疗个体的注意力不集中症

2013年10月19日 讯 /生物谷BIOON/ --对于注意力不集中症(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ADHD)以及物质依赖很少回应的个体应该使用ADHD药物疗法,近日,来自卡若琳斯卡学院的研究者通过研究表示,如果对患者增加药物剂量就可以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相关研究刊登在国际杂志Addiction上。

2013-10-19

达比加群在欧洲申请新适应症

勃林格殷格翰已向欧洲药品管理局递交有关达比加群酯治疗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注册申请 数据显示,达比加群酯应用于急性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治疗以及复发性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预防与标准治疗同样有效,而且具有安全性优势[1][2][3] 达比加群酯已经获准应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预防、以及接受择期全髋关节或全膝关节置换术的患者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一级预防[4] 达比加群酯在全球一百多

2013-07-26

CFDA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甲丙氨制剂的通知

2013年05月08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经再评价认为,甲丙氨酯制剂临床价值有限,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较高,长时间使用可能产生药物依赖,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效益。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甲丙氨酯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201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