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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下发 开放编码系统

  UDI 即医疗器械身份证来了,你看到的许多码中,它最重要,一文解答你所有疑问!文末附:第一批参与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医疗器械116家企业和64类品种目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上线12月10日,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正式上线,面向试点企业开放针对试点品种的唯一标识相关数据申报功能。▍它是什么?怎么组成?谁来负责?为什

2019-12-12

国务院发文:行业 筛选重点企业监管

  当监管方式越来越科学,不合规或打擦边球的械企面临的压力就越来越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近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表示,要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其中,要求对医疗器械、药品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此外《指导意

2019-09-20

国家药监局:豁免1400种临床实验 影响大批

  8月1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2019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下称“2019版《豁免目录(意见稿)》”),共996种医疗器械和420种体外诊断试剂免于进行临床试验。据赛柏蓝器械统计,和2018版相比,2019版《豁免目录(意见稿)》新增142种医疗器械和27种体外诊断试剂,还对19种医疗器械扩大了豁免范围或对描述进行了修订,新增的142种医

2019-08-02

检验服务市场化、第三方机构要赢了!

 随着医械注册检验的取消,委托检验将兴起!检验事大,变化影响全局!本文试图探讨注册检验取消后,中国医疗器械检验服务市场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委托检验不仅仅端正了检验检测的地位和性质,而且将是医疗器械检验服务市场化的前奏。随着委托检验的发展,医疗器械检验服务“市场化”将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第三方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闸在即我国检验检测市场广阔,尤其是医疗器械检验服务市场还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处女地。随

2019-01-15

国内首家高端检验共体联盟成立!

 2018年9月,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在广州发布了国内首份第三方医学实验室效果评估及经验总结项目报告。报告显示,第三方医学实验室有着明显的降低成本优势,在“医保+医检”的服务模式下,目前每年可为医保省下近1%,超百亿的花费!时间进入2019年,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仍旧是目前医改的重点,如何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疗共建共享等成为改革的焦点。不同省份

2019-01-21

这类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激励村参与服务

  最新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发话了,要求进一步放宽医养结合机构准入门槛,将符合条件的都纳入医保定点,同时将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总理提出,将符合条件的都纳入医保定点今年1月份,原国家卫计委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69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出,只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均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2018-12-05

国家药监局责令4家公司全部停产

 昨晚(10月11日晚),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飞检通报,4家被飞检的企业在检查中均存在严重缺陷,全部停产整改。根据通报,4家被飞检的公司分别是郑州迪奥医学技术有限公司、南昌卫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航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对南昌卫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因检查”外,其他三家都是GMP“合规检查”。现场检查更是发现南昌卫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有5项严重缺陷,包

2018-10-12

国家药监局司长:企业飞检不够 未来将大力加倍!

  医疗器械飞检力度加大,2018年飞检100家的任务已完成过半,2019年起将加大力度,对医械企业的飞检数量将倍增至200家、300家、400家。近日,国家药监局的一位司长在公开场合表示,2018年飞检100家医疗器械企业数量还不够,未来要加大飞检力度。明年起,飞检医械企业的数量要翻倍。该司长透露,2018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已在医疗器械监管上开展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严防

2018-09-10

已有百余家企业涉足肿瘤标志物检测试剂生产

癌症患者如果能早期发现,自愈率可大幅度提高。如何早期发现,准确的诊断、及时有效的治疗是肿瘤诊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在目前的临床中,病理切片诊断是肿瘤诊断的金标准。此外,传统的影像学检查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诊断依据。近年来,随着对肿瘤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的认识以及检测技术的进步,新的肿瘤标志物不断应用于临床。肿瘤标志物在肿瘤诊疗中的应用一般根据其浓度的动态变化来辅助肿瘤的诊断和治疗。血液和

2018-08-05

国家药监局:生产经营信息公开 数据全部上传备案系统

  8月2日,国家药监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新发放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分为原《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区和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区,并明确标识。各监管部门在其政府网站药及时公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内容包括: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

2018-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