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MRA:新冠药物临床试验中 对照组、随机化不可少
来源:药明康德 2020-04-13 12:32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过证明的针对COVID-19的特效药。近日,在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of Medicines Regulatory Authorities,ICMRA)召开的COVID-19药品研发全球监管机构研讨会上,多家药品监管机构一致认为,对于用于COVID-19药品的审批,长期被视为临床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过证明的针对COVID-19的特效药。近日,在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of Medicines Regulatory Authorities,ICMRA)召开的COVID-19药品研发全球监管机构研讨会上,多家药品监管机构一致认为,对于用于COVID-19药品的审批,长期被视为临床试验金标准的随机对照试验(RCT),将作为批准的必需条件。
这次会议的总结报告强调,“COVID-19药物开发者需要纳入适当的对照臂——即‘不包括抗病毒药或免疫调节剂’,以确保正确设计相应的随机化临床试验,确保所生成数据符合药品获批所必需的监管要求,使得能够及时做出监管决策。”
与会的多家药品监管机构表示,小型研究或同情用药计划,不足以生成“能够提供明确建议”的充分证据。但与会的监管机构同时表示,在大流行期间的同情用药计划有益于公众健康,只要不妨碍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就应该允许同情用药。各个监管机构还就临床试验信息交换达成一致。
与会的多家监管机构,“对正在进行的大量临床试验和扩展用药计划表示关注,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用于临床试验的药品短缺,建议对此进行认真监测。”“在这种情况下,保障获批的针对COVID-19之外的其它适应症的相关药品供应,同时保障用于临床试验的这些药品的供应,至关重要,以避免造成公平分配方面伦理问题。”
这次虚拟会议上所讨论的药品,包括瑞德西韦、与β-干扰素联用或不联用的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氯喹/羟基氯喹,以及包括多种单抗,超免疫血清,IL-6与抑制剂等免疫调节剂。
来自超过25个国家、代表28个药品监管机构的专家,以及来自于世界卫生组织和欧洲委员会的多位专家,出席了在4月2日召开这次虚拟研讨会。这次会议由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总和机构(PMDA)和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联合主持。
ICMRA在最近还召开过两次虚拟会议,分别讨论COVID-19疫苗研发、COVID-19药物开发的观察性研究与真实世界数据议题。
ICMRA于2014年11月在北京成立,成员包括美国FDA、欧盟EMA、英国MHRA、中国NMPA、日本PMDA、瑞士Swissmedic、澳大利亚TGA等30个地区或国家的药品监管机构。(生物谷Bioon.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生物谷”或“来源:bioon”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生物谷网站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取得书面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生物谷”。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