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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续征5年反倾销

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4号 关于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公告2013年第4号【发布时间】2013-02-05 2007年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年度第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2月6日起5年。

2015-02-16

商务部决定对欧日进口血液透析机进行反倾销调查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6月13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42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血液透析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4-06-13

欧盟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

欧盟委员会4日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前两个月的税率为11.8%,此后将升至47.6%。 欧委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考虑到在短期内保证光伏产品的稳定供应,该委员会决定分两步实施临时性关税。自6月6日起,欧盟将执行11.8%的临时税率,8月6日后税率将涨至47.6%,其间平均税率为37.2%至67.9%。

201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