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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监管78家企业 我国药监法制改革“刻不容

1名药品监管人员要监管6家企业,1名医疗器械监管人员要监管78家企业,药品不良反应存在瞒报现象……我国药品管理法亟待修改完善,重构药品监管法制“刻不容缓”。 这是记者从19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中国药品监管法制改革研究报告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据清华大学法学院药事法研究所主任王晨光介绍,现行药品管理法已被纳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此次发布的研究报告希望对该法的修改提供一些有益思路。

201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