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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据介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早于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之后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本次为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

2021-03-18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国食药监械〔2009〕565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lqxzc@sina.cn。发送邮件时,请在邮

2021-03-09

医疗器械转型进行时:加速国产替代,深耕自主创新

导语:2020年,医疗器械行业逆势成为新风口,除了利好政策频出之外,资本市场也瞄准了行业中创新性突出的企业大力加码。在此背景下,医疗器械企业该如何在行业快速发展阶段,拥抱政策,应对变化?又该如何捕捉多层次发展机遇,从而实现企业自主创新的长远发展?我们整理了“第八届华兴资本医疗与生命科技领袖峰会—医疗器械论坛”实录内容,希望在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加速转型的关键时刻

2020-11-13

凯普生物体外诊断试剂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凯普生物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名称CYP2C9、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PCR+导流杂交法)注册分类III类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03400809注册证有效期2020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预期用

2020-11-05

国家药监局:19日起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31日,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试点发放范围为自公告之日起新批准的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首次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下为公告原文: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2020年 第11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

2020-10-21

深圳硅基的糖网AI辅助诊断软件获中国首批三类

2020年8月7日,由深圳硅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硅基”)成功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学影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图像辅助诊断软件”(简称“糖网AI辅助诊断软件”),获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类医疗器械,成为中国首批获批上市的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眼底病变辅助诊断软件。

2020-08-11

腾瑞制药参展国际防疫展会  在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逐步开拓国际市场

7月30日,2020国际防疫展会顺利召开,一站式防疫护理产业对接平台背景概述防疫物资储备成常态化,亿万级市场规模需求暴增,2020年新冠"黑马"搅动市场,拉动整个防疫防护产业产值增长。各行各领域纷纷响应国家号召,联动制动地投入穿戴防护、体温检测、消毒产品等产业。作为一家生产基地及专业能力各方面发展非常全面的上海制药企业,腾瑞制药紧急转产生产口罩,并配合政府进

2020-07-30

PGT-A试剂盒作为Ⅲ医疗器械首次纳入国家强制性医药行业标准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8月1日起,7项IVD相关行业标准将实施(2019年第60号)。2020年10月1日起,7项IVD相关行业标准将实施(2019年第84号)。PGT-A试剂盒被纳入强制性医药行业标准国家药监局发文,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近日,国家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0-07-20

药监局再发文——加强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

7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法律地位、标准体系、起草实施、宣贯培训、规范执行、实施评估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有一条关于起草人信息的变化:强制性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可验证、可操作,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写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化工作有关规定,强制性行业标准前言中不再载明具体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信息

2020-07-13

国家药监局落实“四个最严” 推进医疗器械案件查办

 6月15日,国家药监局出台“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违规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事权,做好检查和稽查工作衔接,及时固定涉嫌违法行为证据,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加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规定,做好重大案件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