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发布疫情防控Ⅲ级预警,持续到年底
来源:健康呼伦贝尔 2020-11-22 16:22
2020年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第二版)》(呼防指字〔2020〕10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预警级别:Ⅲ级。2020年11月21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0年
2020年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第二版)》(呼防指字〔2020〕10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2020年11月21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0年底。
二、注意事项
2020年11月7日以来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旅居史或本人虽未去过、但有两地人员接触史的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报备,按照社区要求处置。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赴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信息,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按照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物谷Bioon.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生物谷”或“来源:bioon”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生物谷网站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取得书面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生物谷”。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87%用户都在用生物谷APP 随时阅读、评论、分享交流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