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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1. 新药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02-08 15:21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10类(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重视儿童和罕见病用药,围绕新药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突破一批制约新药创制的核心关键技术,产出一批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成果和临床亟需的化学药、中药和生物药,基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10类(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重视儿童和罕见病用药,围绕新药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突破一批制约新药创制的核心关键技术,产出一批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成果和临床亟需的化学药、中药和生物药,基本形成具有特色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

“十三五”专项的主要任务已经基本部署完成。2020年专项将紧紧围绕专项总体目标,以“十三五”中期评估和深度评估为依据,以弥补薄弱环节、充实成果库和满足应急性需求为导向,以推动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上市并纳入医保为目标,以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组织立项,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新立项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继续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并由专业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9〕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于2008年启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牵头组织部门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定,现组织开展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附件:1.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填写说明

3.形式审查标准

4.指南编写专家名单

5.正式申报书模板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生物谷Bio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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