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2017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正式申报书开始填报

  1. 申报书
  2. 重点研发计划

来源:锐创动力 2016-12-22 17:45

导 读随着“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通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阶段,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拉开了正式申报的序幕,小编梳理了正式填报申请书的相关要求,并结合2016年度申报的相


导 读

随着“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通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阶段,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拉开了正式申报的序幕,小编梳理了正式填报申请书的相关要求,并结合2016年度申报的相关经验给出了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

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允许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如下:

01

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02

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03

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内容

(1)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

(2)可增加参与单位,但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

(3)若新增参与单位,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04

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2)企业资质证明。如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还须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有配套经费的项目,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根据专项指南要求,项目申报团队应提交具有相应研发基础和平台支撑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预算编报原则

申报单位需按照《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

预算编制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

三、网上填报

通过形式审查和预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格式,按要求准备正式项目申报书。“智能农机装备”专项受理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8:00至2017年1月20日17:00,网络填报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8:00至2017年1月20日17:00。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四、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月23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和装订,纸质一式8份),寄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010-68511832;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尹川  胡小鹿(收)  邮编:100045

注:以上为“智能农机装备”专项的要求,不同专项申报要求略有出入,请以专业机构通知为准。

联合申报协议

目前没有固定模板,建议项目牵头单位统一拟定,需要涵盖研究任务分工、经费分配、考核指标、成果知识产权分配和各方责任等内容;

联合申报协议可以采取牵头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签署一份合作协议,也可以考虑由牵头单位和各参与单位分别签署合作协议。

自筹经费调整

自筹经费作为“承诺配套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可降低;预申报自筹经费以“满足指南要求配套比例”方式进行承诺的,可参照正式申报确定的专项经费金额进行调整。

参与人员的要求及人数限制

参与人员人数没有限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填写。除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外,其他参与人员没有职称、年龄、学历和专业背景的要求(指南有特殊要求除外)。

参与单位负责人数量

正式申报书填报没有针对参与单位负责人数量的明确要求,确有需要分别设置“子课题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需课题牵头单位认可。

正式申报形式审查

正式申报书提交后专业机构会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因此对于参与人员限项和新增参与单位资质等问题在正式申报书填写时仍然需要高度重视。

生物谷Bioon.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生物谷”或“来源:bioon”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生物谷网站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取得书面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生物谷”。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87%用户都在用生物谷APP 随时阅读、评论、分享交流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