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CFDA发布药品批发企业自查情况通告,事涉国药控股哈药集团中新药业等445家药企

  1. 医药流通
  2. 哈药
  3. 国药
  4. 自查
  5. 药品批发企业

来源:医谷 2016-06-27 17:30

 5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周五晚间(6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情况的通告》(2

 5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周五晚间(6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01号),对一个多月以来的药品批发企业自查情况进行了通告。

全国共有12480家药品批发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开展自查,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到期未提交报告的企业共370家,占比约为2.88%,另有75家企业根据自查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未提交报告和申请注销的企业中包括国药控股,哈药集团,中新药业等知名企业,有业内人士推测这可能与国家推进的药品流通领域“两票制”有关,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可能原来主要以“过票”行为生存,另外可能有部分企业以疫苗批发为主,而国家“疫苗新政”(各省疾控机构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招标采购疫苗;县级疾控机构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导致其无法继续生存。

对于未提交整改报告的370家批发企业,食药监总局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6月30日前完成检查。对拒不提交报告,且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同时,从自查情况看,食药监总局认为有的企业对整治要求置若罔闻,避重就轻,存在侥幸心理,试图蒙混过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按照《公告》要求,继续深入自查。凡主动报告问题并切实整改的,仍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为加强监管和落实情况,食药监总局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将同时开展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开。

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75家企业



未提交自查报告的370家企业

 







 






 


(生物谷 Bioon.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生物谷”或“来源:bioon”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生物谷网站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取得书面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生物谷”。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87%用户都在用生物谷APP 随时阅读、评论、分享交流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