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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实施

  10月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至此,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告别《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时代。在这个新的时代,医疗纠纷如何预防处理、是否赔偿不再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基础,而是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为前提,基于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更应该认真学习《条例》并熟练掌握《条例》,特别需要直面六大挑战。风险管理必须提到重要位置《条例》第十条规定

2018-10-24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

  据新华社消息显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该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出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突出医疗服务中医患沟通的

201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