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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规:临床医师晋职称须做公卫

  为不断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江西出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标到2022年底,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到2025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体系框架成熟定型,提供集预防保健、疾病监测、疾病救治、应急救援、健康教育为一体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

2021-02-03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出炉!多省市收费标准公布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为浙江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据了解,浙江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包括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监测3类,试行期2年;同时,取消现行按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的“远程会诊”项目。在远程会诊方面,邀请方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意愿组织远程会诊服务,并向患者说明远程会诊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

2021-01-24

两会“医药”之声|第二届(2021)重庆市医药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成功举办!

人类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而医药行业则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如何在“全民健康”的目标下,联动医保、医疗、医药,缔造医药产业新生态,成为我国向“健康中国”目标迈进的时代命题。

2021-01-22

国家卫健委最新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接诊 必须做好十件事

  村卫生室、诊所接诊最新指示来了。1月15日,国家卫健委基层司下发《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的函》。国家卫健委基层司要求,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及时转发各地,争取在1月22日前下发至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村医接诊十须知,必看!据了解,目前已有地方上

2021-01-18

上海卫健委发布关于转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近日,上海卫健委发布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 关于转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全文如下: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制定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转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卫生健

2021-01-12

八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近日,国家卫健委、医保局、财政部等8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此前,该《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指导意见》明确,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国家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临床路径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管理的

2021-01-08

低于辉瑞疫苗!美国第2款新冠候选疫苗mRNA-1273疗效公布

12月18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了美国生物科技公司Moderna研发的新冠肺炎疫苗mRNA-1273的紧急使用授权,这是继美国辉瑞与德国生物新技术公司BioNTech的BNT162b2新冠疫苗之后第二种在美国获准使用的疫苗。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12月30日的一篇COVE研究论文,评估了由Moderna公司生产的COVID-19候选疫苗

2021-01-04

新的刑法修正案通过:非法采集人类遗传物质最高可判七年

 据全国人大官网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药品注册造假正式入刑值得关注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多处修改涉及医药领域,包括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规定。其中,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1-01-04

全国首部!上海出台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权益政府规章(附全文)

 日前,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部《办法》是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省级政府规章。12月30日,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介绍,这部《办法》有以下几个特色亮点:一是明确了针对医疗卫生人员的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二是引入信用惩戒制度并构建惩戒机制闭环。三是建立了回避诊疗、安全检查等制度。回避诊

2021-01-04

科技教育司发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研究管理,提高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临床研究健康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疾病的能力,我委起草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二、信函: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邮政编码:100191,并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