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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高校公布

  1. 临床医学

来源:教育部 2015-03-26 08:35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7号),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共同组织实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7号),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共同组织实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经高校申报、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高校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以及专家评审论证,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批准北京大学等64所高校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高等学校名称

 

序号

高等学校名称

1

北京大学

 

15

哈尔滨医科大学

2

北京协和医学院

 

16

复旦大学

3

首都医科大学

 

17

同济大学

4

南开大学

 

18

上海交通大学

5

天津医科大学

 

19

南京大学

6

河北联合大学

 

20

苏州大学

7

河北医科大学

 

21

东南大学

8

中国医科大学

 

22

江苏大学

9

辽宁医学院

 

23

南通大学

10

大连医科大学

 

24

南京医科大学

11

吉林大学

 

25

徐州医学院

12

延边大学

 

26

浙江大学

13

北华大学

 

27

温州医学院

14

佳木斯大学

 

28

安徽医科大学

29

蚌埠医学院

 

47

四川大学

30

皖南医学院

 

48

重庆医科大学

31

福建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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